一、申报材料
1.公证书原件,复印件1份(双认证需复印件2份)
2.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(双认证需复印件各2份)
3.涉及韩国婚姻者,须当事人亲自到省外办办理,并填写《涉韩婚姻领事认证申请表》
二、工作流程
单认证:受理 → 审核 → 制件 → 审签 → 发件
双认证:受理 → 审核 → 制件 → 领事馆 → 寄送当事人
三、办理时限
参阅《外交部、山东省外办、各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费用、规定一览表》
四、受理部门
领事管理处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办公楼一层
邮编:250011
电话:0531-86124244
传真:0531-86118982 |